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愈難取捨的事情,往往對自己愈沒有意義。

優劣勝負很清楚的時候,我們不會猶豫。不會做不了決定。
選擇會像呼吸一樣自然。

所以,為了能活下去,
我們受的教育、別人的經驗談、我們自己親身經歷過的事,
我們通常只會選擇較實際的事情。

我們可以先吃飽後再和那一個人慢慢培養感情。
卻無法在餓的時候咬那個很愛的人裏腹。

我們都曾經聽說過,當年沒有選擇的那個人,後來變成了我們人生中的一個遺憾。
或許吧,但這種事畢竟是少數啊!
黑馬就是只有那麼一、二隻,才能讓人跌破眼鏡啊!
世上的定律,仍然是日升日落,讀名校能獲得學長姐留下來的光芒,
所以何苦和這世界做對?
就為了你/妳想要的愛情?就因為你/妳的忽然執著?
當你/妳認為我懷疑你/妳現在所做的選擇聰明與否,就表示,
其實你/妳自己也沒有那麼有把握,你/妳是否,真的做對了選擇?

與世界做對沒有好處,除非你夠執著,
能夠像無敵鐵金剛一樣,面對身旁所有人的攻詰而無動於衷,
就算最終證明了,你/妳選擇愛情是世上最傻氣的行為,你/妳也不能有所飄移。

要玩,就要玩真的。

讓所有人嚇壞吧!

那些教條,那些沒營養的好言相勸,
是因為,你/妳做了,一般人不敢做的事情,他們會嘲笑你,也會暗自欽佩你。

人吶,總是要傻一回,
不然你/妳怎麼會明白,珍惜的意義?

愛情和麵包,也只是,自不自信的選擇而已。

對自己有足夠自信的人,往往會選擇「愛情」,因為他們深信「人定勝天」。
對自己,沒有太多自信的人,他們會選擇最保險的「麵包」,
因為他們,不願和這世界做對,
所以選擇了暫時安穩的道路。

而我呢?

我選擇什麼?

你/妳覺得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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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ntis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