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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事件爆發後,李某就被冠上「淫魔」的稱號,
但我好奇的是,依他的身份,他擺闊的方式,他的家世背景,前撲後繼投懷送抱的女星、小模不知凡幾,
他有必要下藥後再去「姦淫」對方嗎?

我以為大部分的男人都喜歡躺在自己眼前的「裸女」,是對自己有反應的,而不是像個屍體一樣陳屍在床上吧?

基於這個簡單的理論,
我就覺得,與其說他是下藥迷姦眾女星小模們,還不如說是以K他命「助性」來的有邏輯多了。

而且據我對男人所謂「一夜情」的了解,
就算是刺激的快感,做久了總會有點麻木吧,所以若能讓彼此更投入更盡性、更瘋狂,
那來點特別的東西「助性」,又有何不可?

所以,在聽到「受害」人數高達60多人以上時,猴子不自覺驚呼了一聲,
我想,只要是男人,或多或少都會有點羨慕起他吧?
能和60多名要身材有身材,要臉蛋有臉蛋的女人發生性關係,管它是怎麼開始的,
至少都是自己獵豔名單上的一項創舉不是嗎?

更遑論那些為了踏入豪門而不擇手段的眾女星和小模們了,記得事件剛開始時,有個男星曾很憤慨的在fb寫下:
「...有個人,他長的眼凸,頭禿,把妳身邊的朋友一個一個都帶回家睡,
這些事妳都知道,但是還是跟他睡了...

...他外在不美好,內心更醜陋,那妳XX的不是為了他的錢,是為了什麼?」

其實,就我以女性觀點來看李某,說實在的,我不覺得他有對方形容的那麼醜,
而且,有時候能吸引那麼多女生投懷送抱的,常常不僅僅只是金錢這麼簡單的事情而已,
難道說,外表和性能力是成正比的嗎?
我不敢講李某的性能力究竟如何,但我想,足夠讓那麼多人躍躍一試,或許並不只僅僅只我們表面上看的那些而已。

而且,就算他真的是淫魔,我也不訝異,
可能玩到走火入魔了吧?
很多人都非得走到這樣踢了一塊大鐵板後,才會知道自己錯了,
還是勸李某早日出來投案吧,躲的了一時,躲不了一世,喧嘩一時的鬧劇,總該要有落幕的一天,
不要再讓愛你的父母親和家人痛苦了呀,

我只能這麼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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