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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上演了公開求婚的戲碼,和女主角一樣被矇在谷裡的我們,看到時既吃驚又覺得肉麻,最重要的是,
我瞬間對這個男人打上了一個大問號。

因為,在公開場合求婚的事,一般男人其實是做不出來的。
原本我對公開求婚這樣的事,也沒有太大感覺,
直到我先、後看了這一段新聞...

***

2年前校園求婚傳美談 體育老師爆外遇被解聘
2011年2月12日 10:07

2009年2月,吳姓體育老師向女友求婚成功。(圖/本報資料照片,記者季從茂攝影)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2年前(2009)的2月,新竹一所中學的吳姓體育老師在公開的賽事典禮上向女友求婚,被新聞媒體報導了兩天,但其實吳姓老師婚後才兩個月就搞外遇,對象是一名女大學生,還讓對方為他懷孕、墮胎。吳姓老師因此不獲校方不續聘,吳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判他敗訴。

2009年7月4到10日,吳姓老師擔任教育部委託辦理的「新世紀領導人才培育營」輔導員,活動結束後吳被檢舉,和一名女大學生發生兩次性關係,任教的學校調查發現,吳在夜間和上午的營隊活動與這名女大學生約會,分別在停車場和房間發生性關係,事後女學生懷孕、墮胎。

校方決定99年學年度起不續聘吳姓老師,吳申訴不成即提行政訴訟。法院指出,吳未嚴守教師應有的倫理分際,有損教師形象和師道,因此維持校方不續聘決定。吳姓老師昨天(11日)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,他已付出代價,妻子選擇原諒,目前夫妻生活穩定。
 

想當年…… 

2009年2月18日,吳姓老師在新竹市98年中小學田徑錦標賽閉幕典禮求婚,他帶著戒指與鮮花,跪在地上向相戀3年的女友王姓老師求婚,台下吳老師的學生躺在地上用人形拼出「I LOVE U」,當王老師用麥克風說出「我願意」時,全場立刻響起熱烈掌聲。

而為了讓求婚順利進行,吳老師事先請主辦單位保密,司儀刻意安排以「表揚優秀教練」的名義,把在跳高區域擔任裁判的王老師請到台上,還請市府教育處體健科長賴榮光頒獎給王老師;此時,躲在一旁的吳老師捧著鮮花跑到王老師面前跪下,當吳老師拿出求婚戒指時,王老師更是羞得用手掩臉。

***
看到這個新聞時,說實話我嚇了一跳,才開始思索到底公開求婚男人的心態...
事實上,這樣的男人只能被我歸類成「極端」,極端的「好」 跟 極端的「差」。
因為極端...才有辦法在公開場合上公開向女友求婚...
一來...要向全天下證明自己感情的強烈程度...
二來...要讓女友有難以忘懷的回憶...
只是...通常愈是設法要讓女生「感動」的男人,難保不會也順便讓其它女人「感動」?
畢竟,「感動」的事做的這麼上手...
誰能確定...是否也剛好「感動」到了誰?

因為其心可議,所以居心叵測,故直接打上問號...

像這樣的男人...我是完全不會考慮當作老公人選的.......

一來,我承認,我已在內心裡評判出極端的差的比例高過於極端好的部分,
既然是極端...所以新聞內的吳老師婚後外遇的那個女大學生...
相信或多或少也是因為受到對方公開求婚舉止而受到「感動」...近而比一般情況更容易的前提下...和對方發生性關係...

只是,愈是被去強調的事情,往往不見得真的就是我們以為的那個樣子,
有更大的可能是剛好相反?!
所以,被公開求婚的女主角呀......這一切的表現................真的是愛嗎?還是只是愛現???

讓時間...來證明一切吧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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