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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度最勁爆的新聞恐怕是我終於要嫁人了吧。

我承認,我一直沒有想要嫁人的衝動。
因為我不相信許多事,尤其是我不相信男人哄女人時常用的謊言。
我更不會相信,有男人會為我改變。

其實這很正常,不相信很正常。

所以決定要嫁的我,才是反常。
所以開始有人問我,是什麼原因,選擇他成為我的丈夫。

其實是他的個性。
其實我很喜歡,他不服輸的個性,不能忍受被人指責的壞脾氣。
因為我一樣是壞心腸的,冷言冷語的告訴他,他言行之間的矛盾。
我甚至會這麼說:『我對你很失望,因為你說到做不到。』所以他就會常被我激到,然後去做一些他之前真的曾答應過我的事。
也許各位會覺得我特別可惡,
但說穿了也沒有什麼,我只是比較欣賞說到做到的男人而已。

這世間的奉承的話已經太多。
聽的太累。

很多人說我們不配,但我卻覺得不會。
我覺得他小小的鼻子,配我高挺的鼻子剛剛好,接吻起來才不會讓我壓迫到快要窒息。
一個腳蹬三吋高跟鞋,一個穿藍白拖配灰色襪子,看起來就是詭異的很有趣。

我喜歡他隨性又自然,
早上起來不用梳頭髮看起來也亂的很自然,
沒有刷牙出門買早餐也不會被人發現,
我喜歡盛妝打扮,然後將Chanel的唇印印在他乾燥的嘴唇上,
我喜歡他的皮膚上,有我買給他的L'occitane馬鞭草皂的香味,
我討厭做作的帥哥,
正如我討厭白色的車,
其實我是個怪人,
所以和他配成一對正好。

最重要的是,我喜歡他什麼都可以不要,只要能和我繼續在一起。

愛情,或許可以盲目,
但進入了婚姻,卻要真實的對自己交代,
那一個能撼動我冰封的心的男人,正是眼前這一個我選擇的男人,
他用他不修邊幅的感情感動我,
他一點都不浪漫,唱情歌又會變調,頑固的像頭驢子,
但卻是第一次也是唯一讓我覺得,
我想要和他一起慢慢變老,
想要和他每天都牽著手一起入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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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ntis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