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後,無論男女,或多或少都會帶著些許的怨念,不會再想的,也多半只是逃避的心態而已。
分手後,該建立的是健康的分手心態,

一,不要強迫自己開口去祝對方幸福或是什麼鬼,要是你沒有那種肚量/雅量,甚至是還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要開口,
要是你除了「去死」之外沒別的想說的,或只想揮幾拳或踹幾腳給他/她時,
請像顆蛤仔緊緊的閉上你的嘴,難聽的,詛咒什麼鬼都放在心裡面講就好,
不用管旁觀者那種看好戲的心態 或是 明顯就是在譴責你的臉,
要相信,換作當事者是他/她們,最好他/她們有這種能耐!
所以管好你自己就好。

二、不要樹敵。剛分手的這個人,或是Ex們,其實才是與你最親密的人,很有可能比任何人都還要了解你,所以,分手就分手,不要挌下狠話(要是辦的到的話你就會上社會版),不要講一些五四三,
風度是留給那種經驗豐富的人在做的事,或許此時此刻我們還無法培養(假裝?)出我們有什麼鬼風度,
但至少,不要讓對方看到我們太狼狽的樣子,或是太丟臉的樣子,
因為分手後清醒的人多半會對自己感到最懊悔的事,通常是讓自己太丟臉。
還有讓對方變成了一個人生中的遺憾...

三、要知道,對方對不起你,或是你對不起他→這樣的情況只存在於你們交往期間,
一旦分手後,那些對不起的事實,就已經失去了意義,
當初你恨他劈腿,無法諒解他劈腿了還想回過頭來挽回,雖然你日後花了一些時間才想明白...
原來愛享齊人之福(或三人、四人...)的男/女人其實野心很大,他們什麼都想要,又可笑的做的不漂亮(才會被抓包),
但想明白了後,你會發現,其實該恨的人不是他,他只是個遜腳,
該恨的是當初意志不堅定的自己,不再給他任何挽回的機會就不會讓他有繼續傷害你的可能,
所以,失去了相愛的舞台後,
還有什麼值得關注他的理由?

四、愛不是犧牲自己。
或許,你以為愛對方,就是要盡全力去討好對方,分手後,也放不下曾深愛過的那個他,所以盡心盡力的,
一個人在已經沒有人想看的地方盡情演出,
你把自己的自尊心都犧牲掉了,就想等到奇蹟出現,上天(或是他)會為你感動而下起六月雪(或回心轉意),
恐怕連上帝都不會同情你,
因為你連最基本的愛自己都忘記了,你的愛,變成了連自己也不想要的沉重包袱,
你的愛變成了一種傷害,不斷的傷害了自己也傷害了別人,
所以放手吧,愛要是要這麼用力,這麼辛苦的話,
也許他並不是最適合你的那一個...

雖然,每一段感情的絕裂,都會有人痛苦,
但在愛的路上,其實多一點寬容,少一點批評,留一些餘地給自己或是對方,才會有機會讓這個社會更美好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ntis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