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只一個已婚的朋友告訴我說,男未婚,女未嫁,有看上喜歡的就去搶。
跟別人客氣什麼!

他們要我,如果喜歡他,就算對方已有交往多年的女朋友,那又怎麼樣?覺得他好,沒有交往過,一切都只存在想像中。

要是妳和我一樣,聽到後嚇到毛都快掉了,只表示妳和我一樣,早列入不折不扣的敗犬行列。

因為害羞的個性,因為太強的道德觀,因為不敢搶別人的男朋友!因為...這個男人不夠讓妳喜歡到不惜一切,
因為,在妳心中沒有非要不可能的男人!沒有非搶不可的愛情,所以妳不敢下手為強,妳不敢拋棄羞恥心,妳不敢逾雷池一步,妳不敢使出渾身解數,
勾引他。

妳和我做的都沒有錯,唯一的問題是,我們身邊充斥的,不是毛還沒長齊的小鬼,就是有女友的男人,再不然就是年紀太大陰陽怪氣的老頭,
我們是還能找什麼鬼當對象?!

Nobody!

要是妳真的有自覺的意識到,除了他,妳很難再找到更喜歡的人,除了他,沒有人會再對妳這麼溫柔...
要是妳已經這麼明白的話,那我會贊成妳去搶奪妳要的愛情!

要是妳因為妳害羞的個性、因為妳媲美道德委員會會長的超高道德觀、因為妳的身段太高,而繼續維持妳現在的思維及做法,
妳只會,讓年紀愈來愈大,而且離婚姻愈來愈遠!

我們的確不應該破壞別人的幸福,但那並不表示,他和我們在一起,不會比較幸福!
也許妳可以帶給他更多的幸福也說不一定。

真的喜歡他,就鼓起勇氣,
多的是,和喜歡的男人在一起最後得到幸福的女人,
至於可能的不幸或詛咒,

就留到下輩子吧!

這一輩子,我們都應該活的漂亮而精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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